编制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林长制办公室于2020年8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包河区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林长办发〔2020〕6号),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按照《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文件精神,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统揽,进一步增强我区环巢湖地区生态承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文件要求,由区林长办牵头,结合包河区实际,围绕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安徽合肥巢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包河区派河口湿地、十五里河河口湿地红杉林、环巢湖绿色长廊(包河段)等环巢湖地区重点生态区域,细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林长制“五绿”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包河环巢湖地区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初稿,进一步征求有关单位和区领导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区领导签发,以区林长制办公室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共分为总体要求、示范先行区基本情况、示范先行区建设原则、示范先行区建设目标、示范先行区建设主题、示范先行区建设任务、示范先行区建设突破点、保障措施八个部分组成。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推进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安徽合肥巢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包河区派河口湿地、十五里河河口湿地红杉林、环巢湖绿色长廊(包河段)等环巢湖地区重点生态区域建设抓手,落实落细“五绿”工作任务,推动林长制改革进一步推深做实,以创新创造出更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提供“包河示范”
政策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