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市人防的指导下,制定全区人防工作规划及规范性文件,确保人防战备任务的完成。 2、负责开展全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全区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和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它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4、组织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开展利用地下空间及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人防平战结合工作。 5、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定和审查;负责全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综合管理。 6、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区初级中学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7、负责全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战时负责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9、指导督促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人防战备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