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1、负责区政府会务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4、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搜集整理报送信息。 5、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要事件。 6、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及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工作。 7、承办区政府政务督查与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外事侨务工作。 9、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10、协调、指导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办理全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11、协调、指导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全区政府法制工作。 12、负责全区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13、负责新宇宾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