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综合治理。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 (三)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统计、社区计生管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政策法规、计生技术优质服务、计生协会等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落实,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汇报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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