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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经济、产业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会议、文件等。 2、监测、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3、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各类产品标准,加强技术监督工作。 4、负责联系协调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工作。 5、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6、坚持政企分开,指导所属企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企业退出国有、集体序列;指导所属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和脱困工作;组织所属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7、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下岗再就业工作各项政策,做到“两个确保”(确保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按月足额发放,确保进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月足额发放)。加强各分中心的监督管理,促进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出中心,认真做好再就业工作。指导所属集体企业做好富余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所属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9、研究拟定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牵头组织、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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