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职责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成立于2010年5月,由原包河区农委、包河区林业局、包河区水务局合并而成。其主要职能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林业(园林)、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务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归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鱼药药证等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园林、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间和街镇间水事纠纷。
3、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土(林)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4、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指导农业、林业产业化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区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及引进智力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务专业人才的培训;负责系统内科技干部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管理和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6、综合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指导城乡统筹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
7、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全区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和道路绿化;组织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及检查验收工作。
9、指导街镇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林业种苗、花卉生产和社会单位绿化。
10、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11、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林权登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森林抗病检疫和森林防火、区内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
12、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13、负责审查、协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机关、单位、居民小区配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
14、承担本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管理责任,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
15、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对湖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区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6、主管河道、堤防、渠道、小水库并组织整治;主管各类水利工程并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牵头负责本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本区管理权限内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技术文件。
17、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全区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工作;指导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18、负责本区农业、林业、水务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林业、水务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有关证件的初审、核发工作。
20、负责区域内省二级保护以及其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含野生动物产品)及木材运输证核发、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本市许可。
21、负责区域内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产地及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检疫。
22、负责全区林木内木材经营和加工,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及在非疫情发生区进行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教学科研活动审批。
23、负责全区内从事动物诊疗、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渔业捕捞许可。
24、负责区域内渔船检验、渔船登记及渔船船员发证。
25、负责全区大中型湖泊、水库人工养殖面积超过15%审核。
26、负责全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及广告审查许可。
27、负责本区公园、道路、广场、游园绿化管养任务和承担区本级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及绿化应急抢险等职能。
2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领导及分工
徐立虎(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农林水务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551-63357366。
吴玉银(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种植业、畜牧水产、农产品食品安全、农能、农机、秸秆禁烧、渔业转型升级工作。主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工作。分管现代农业(畜牧水产)科。
联系电话:0551-63357831。
徐和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委党务、分管城乡统筹、农村经济、农业企业服务,农业产业化工作。分管农经科。
联系电话:0551-63357189。
陆在保(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统战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分管办公室、园林科、设计室、合肥市包公园管理处、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区绿化养护管理处、林业站。
联系电话:0551-63357312。
李光凤(党委委员):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协管局党委工作。
联系电话:0551-63357527。
张承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纪检、效能建设、综治、政法和信访稳定工作群团组织、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电话:0551-63357338。
臧习兵(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宣传、文明创建、政务公开、水务、防汛抗旱、水政水资源管理、土地确权工作。分管水务科、防办、水政监察大队、圩堤管理所、电力排灌工程管理所、丙子电灌站。
联系电话:0551-63357338。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内设科室
办公室
职责:1、负责农林水务局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建议提案答复、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值班、接待、会务、后勤等工作;2、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3、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4、组织起草、审核本局文件,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5、核发各类信息、简报,负责收文的注办;6、公文收发登记、分送、催办、清退以及公文和函件的保管和销毁;7、负责本机关公章管理和使用;8、负责机关及系统的综合年报工作;9、协助做好党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37
现代农业(畜牧水产)科
职责: 1、指导全区现代农业建设,制定全区种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全区养殖业生产,制定畜牧水产年度计划。2、指导全区的农业结构调整剂全区农业、蔬菜及各类种植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3、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申报、管理工作,协管全区畜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4、负责养殖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协助渔业监管工作,归口管理兽医、兽药、鱼药。5、核发年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等。6、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工作。7、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59
农村经济服务管理科
职责:1、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2、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3、农经报表统计;4、协助参与村级财务、“三资”的监督和管理、农民增收的工作;5、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纠纷调处工作;6、指导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39
园林科
职责:1、负责制订全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指导街镇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做好技术培训与服务。3、负责全区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管。4、负责城市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等养护管理与考核工作。5、负责城市绿地林木资源管理,定期开展园林绿化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园林绿化资源动态管理体系。6、负责城市绿化应急抢险处置及绿化养护投诉受理。7、负责城市绿化督查巡查,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处理毁绿案件;8、负责绿地征占用申报手续初审,绿化恢复及苗木移植的监管。9、审查、指导、协调区内机关、单位、居住区配套绿化工程的规划。10、负责区内古树名木调查、保护与管理,花园式单位申报等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428
林业科
职责:1、负责全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制订植树造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指导街镇开展植树造林、苗木花卉生产;3、负责全区重点林业工程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管理及政策兑现等工作;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5、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管理体系;6、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7、负责林业行政执法,依法办理林权登记,发放林木采伐、林木种苗和花卉生产经营许可证;8、依法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负责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9、组织开展全区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及林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10、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28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务科)
职责:1、负责灌区、农村饮水、农田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组织编报及实施工作;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3、指导灌区改造、农田灌溉排水、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人畜饮水建设和农村节约用水工作;4、组织拟订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5、监督指导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6、负责小水库除险加固工作;7、负责全区水利普查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8、负责包河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协助街镇做好水利规划设计工作,指导水政大队做好新建水系交叉建筑物等水工程水行政审批资料的审查工作。9、负责防办相关的技术工作。参与防办相关防汛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68
规划设计室
职责:1、负责区属林业园林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2、负责林业园林技术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新技术的应用工作;3、负责区属林业园林建设项目的图纸审查、审批等技术工作;4、负责区属范围内道路绿化、街头游园、小街巷绿化设计;5、承担全区主要河流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6、承担全区水利规划、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及农村改水工程设计等工作;7、承担小型水库工程规划设计工作;8、承担林业园林、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工程经济评价等工作;9、负责设计图纸资料的归档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570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二级机构
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2010年5月由原区农业推广中心,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区农机局、区畜牧水产站四个单位撤并而重新设立。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农机能源、畜牧水产生产及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830
区林业站
职责:主要承担全区林业生产和绿化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承担农林水务局林业园科的职责。
联系方式:0551-63357328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主要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28
区水政监察大队
主要承担全区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保护及水事案件查处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69
区圩堤管理所
主要承担河道及圩区堤防管理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357370
区电力排灌工程管理所
2007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中由原包河区兴集电力排灌站、汪潦电力排灌站、方桥电力排灌站、南郊灌区管理所整建制合并而成,主要承担大圩、义城、骆岗等镇街的排涝、提水灌溉及全区防汛抢险机动任务。
联系方式:0551-63356913
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负责贯彻执行城区绿化养护、工程质量有关规范标准和研究制定区绿化相关标准;负责区属城区绿化日常养护监督、巡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各类绿化投诉、市区热线处理和应急抢险处置等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管养技术指导、培训与服务工作;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现场勘查和后续监管,以及与城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查处绿化违法违章行为,督促违法违章事件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区属绿化工程质量监管、验收备案审查,以及绿化养护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承担原市绿管处下划包河区部分的95.6万㎡(含行道树折算面积)绿地的直接养护工作;负责区属园林绿化技术推广及新技术应用的调查研究,以及道路、游园、小街巷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9591
区环城公园管理处
负责环城公园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园林绿化管理、灯饰管理、卫生保洁、文物保护等。具体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省级风景名胜区暂行条例》、《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园林绿化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卫生保洁工作。负责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灯饰巡护和保洁工作。负责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绿化督查工作。负责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游览接待、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并做好保护工作。负责银河景区和区级公园的各类经营项目的管理、公司业务运营的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2887779
市包公园管理处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园林管理、游览服务,景区内设维护与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具体如下:负责包公园绿化建设,植物栽培养护、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负责包公园旅游景区宣传推介、游览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包公园内的文物保护和维护工作;负责包公园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的宣传和接待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传和接待工作;负责包公园的各种经营项目的管理及下属公司业务运营的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2884490
区丙子电力排灌站
承担烟墩街道所属的九联圩、2814渔场、牛角大圩新型农业示范基地的排水任务。同时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为已建水利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管理维护,并提供农田排涝灌溉服务。
联系方式:0551-63892219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南楼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