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区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要求,包河区被列入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围绕市政服务工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集中展现试点工作进展,促进工作交流,特开设包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
- 2018年1-3月份其他文件信息 2018-03-28
- 2018年1-3月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2018-03-28
- 2018年1-3月份规范性政策信息 2018-03-28
- 2018年1-3月份集体讨论决定信息 2018-03-28
- 2018年1-3月份合法性审查信息 2018-03-28
政策文件更多+
302018-01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基层...292018-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122017-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全面推...112017-10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工作推进更多+
122018-03
包河区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102018-01
包河区市政服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表(暂行...172017-10
包河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
发挥公开实效
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立足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服务群众实际,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
注重重点突破
实现整体推进
按照确定的试点任务,扩展选取部分政务公开基础较好领域先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全区推开,最终实现全区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强化标准建设
规范公开流程
基于政府权责清单、服务清单,梳理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公开流程,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结合工作进展,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突出基层特点
贯彻群众路线
立足区级政府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重点任务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范围,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管理服务事项进行逐项细化分类,形成条目式政务公开目录标准体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围绕具体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覆盖“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全环节。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中,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根据操作实效和公众需求,实行动态调整。
丰富政务公开方式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间的联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全面提升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综合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试 点 工 作 任 务 推 进 表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备案 | 区政务公开办 | 2017年8月底前 | |
2 | 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组织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议 | 区政务公开办 | 2017年9月底前 | |
3 | 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操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并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备案 | 区政务公开办、 各试点领域责任单位 |
2018年6月底前 | |
4 | 扩大试点领域,实现政务公开试点提升。 | 区政务公开办、 各试点领域责任单位 |
2017年11月底前 | |
5 | 对20l7年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研究确定试点事项扩面方案。 | 区政务公开办、 各试点领域责任单位 |
2018年1月底前 | |
6 | 开展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市政务公开办。 | 区政务公开办、 各试点领域责任单位 |
2018年7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