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机关,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办,各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语委办,各市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配合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提高广大市民说普通话的意识和水平,普通话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普通话大赛。现将大赛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1、 对普通话感兴趣的市直机关人员、社会人员于 9月20日-30日直接到合肥人民广播电台报名;
2、 各县区、市属学校、民办学校(高中、中职),以县区学校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参加复赛名单报合肥市语委办,并将推荐表(见附件)一同上报。
二、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10月 4日-12日
复赛时间:10月18日-19日
决赛时间:10月25日-26日
三、比赛方法
1、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进行;
2、各市直机关、社会人员参加初赛由合肥人民广播电台负责组织,各县区及市属学校、民办(中职、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初赛;
3、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4、各县区及市属学校、民办(中职、高中)学校按照文件规定的名额推荐复赛选手,并负责将参加复赛选手的名单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地址:金寨路322号)。
四、比赛形式
初赛:
第一项: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
第二项:朗诵表演(自备内容,形式、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
复赛
小学组:朗诵(自备内容,时间2分钟)
中学组、成人组:
第一项:字词正音(规定内容,1分钟)
第二项:朗诵表演(规定内容,形式不限,2分钟)
决赛:
第一项:基础知识考核(字、词拼读、辨析,现场抽题,3分钟以内)
第二项:朗诵表演(自备内容,形式不限,3分钟以内)
第三项:才艺展示(自选内容,3分钟以内)
五、大赛奖项设置
1、各组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
2、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推荐选手数量、获奖情况而定)。
3、指导奖若干名(每名获奖选手的指导者不得超过2人)。
六、名额分配
1、市直机关及社会人员报名参赛不限;
2、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各推荐中学生、小学生、教师各3名参加复赛;
3、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站试验区各推荐小学生2名,中学生1名,教师1名参加复赛;
4、市属学校、民办高中、职业学校各推荐中学生1名,教师1名参加复赛。
七、组织结构
普通话大赛组委会由下列单位组成: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文广新局
合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人民广播电台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社会发展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教育局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合肥市普通话大赛选手推荐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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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职业 |
指导教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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