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目录
序号
执收部门
基金项目
项目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1
林业
育林基金
省林业厅、财政厅林策〔1992〕176号;财预〔2002〕660
省林业厅、财政厅林策〔1992〕176号;财预〔2002〕661
2
残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皖价费字〔91〕17号、〔92〕125号
1.5%比例
市、区按4:6分成
3
农保
农保基金
民办发〔1992〕2号,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
详见有关规定
4
财政
水利基金
皖政〔2000〕3号
5
交通
养路费
皖政密〔1997〕177号
45-200元(详见文)
委托公路站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