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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常识

【字体: 】【2007-8-17】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 次】 【关 闭
    编者按:备受社会关注的“社区矫正”工作即将全面铺开,为了让社区了解什么是“社区矫正”,从本期开始,我们将连续刊载“社区矫正”基本常识。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对象是哪些人?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被暂予监行执行的,具体包括:在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会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4、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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