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6日,包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区划调整以来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提高我区教育整体质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几年来,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和实施《义务教育法》,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建立完善“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教育工作走向稳步发展的轨道;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会议指出,我区义务教育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部分远郊学校教学配套设施匮乏,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少数学校还存在负债办学现象;中心学校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还缺乏有效机制。
为更好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会议经过审议,提出以下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
1、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明确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一要尽快解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资金缺口问题,按照市、区两级同比配套和序时进度要求,尽快调度资金拨付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二要摸底调查学校负债情况,采取有效化解途径,负责解决中、小学校建设债务问题,如烟墩中心学校等;三要自2008年起将教育经费(包括义务教育免除的学杂费、中心学校的办公经费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2、要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缩小城乡办学差距、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要从投入、待遇、师资等三个方面着手,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要在预算经费上对远郊中小学予以倾斜,在薄弱学校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配套设施完善等方面制定详细进度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二要创新机制,研究制定吸引优秀教师落户远郊从事教育工作的政策,在提高远郊学校师资力量、强化城乡教师交流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区整体教学水平。
3、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资产管理。要对学校的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要制定相关办法,予以规范。对资产的经营收益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4、要进一步净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区政府应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取缔校园周边网吧和小商小贩摆摊设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尤其对61中缺少消防通道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