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ENGLISH | 网站地图 
   首 页 > 服务大厅 > 服务企业 > 土地房产 > 房产交易 > 办事指南


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须知

【字体: 】【2007-5-8】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一、申报材料: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便民查询 | 邮政编码 | 电子地图 | 彩票信息 | 股票行情 | 电视节目 | 列车时刻 | 航班信息
包河区人民政府主办 包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皖ICP备05017065号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3357000  3357110  3368701 传真:0551-3357001 Email:xinxiban@bao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