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者,须持本人户口本二寸照片四张,身份证至所属乡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人状况登记表》、《合肥市残疾人残疾鉴定书》。
2、要求领证者须认真填写上述表格,并持表在市残联指定医院(聋、哑、视力、肢体在市一、二、三院、智力、精神在四院)进行鉴定,以确定残疾类别和等级。
3、指定医院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鉴定、填写鉴定结果并加盖《合肥市残疾人鉴定章》后交乡镇、街道残联,乡镇街道残联鉴意见后交区残联。
4、对符合残疾人标准的残疾人区残联进行登记、编号、印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送市残联加盖公章、钢印。
5、区残联在接到乡镇、街道残联的鉴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交送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