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审批表》一式二份。
2、提供设置店招标牌的建筑物所有权证及店招标牌效果图等相关资料,利用他人设施设置店招标牌的,应当提供经产权人许可的书面证明材料。
①所属私房需带房产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店招标标牌效果图一式二份;
②所属公有房产需产权单位签字、盖章,需带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店招标标牌效果图一式二份。
3、区市容局市容科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及时到现场勘察,对符合设置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4、店招标牌设置有效期限最多2年,期满后需要延长的,申请人应当自有效期满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办理续设手续。
市容局窗口服务电话:335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