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条件
凡是居住在本辖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老人。
(二)办证程序
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所属乡镇、 街道、工业区老龄办公室登记后,上报区老龄办公室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或直接到区老龄办办理(60周岁-70岁老人办理绿证,7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红证,办证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老年证发放”窗口,电话:3357292)。
(三)优待范围:
1、6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
⑴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开放文物点、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场所。
⑵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⑶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⑷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待。
2、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
除享受上述优待条件外,本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免费进入风景名胜区,在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