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将职工档案及相关材料报至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2、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每周一次到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提取失业职工档案。
3、失业职工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之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合同书》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管理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4、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及时携带身份证、《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以及办理社保卡专用照片1张到社保登记柜台办理急制卡。
5、领取失业保险金采取刷卡方式签领,从办理失业登记的当月开始刷卡,每月刷卡一次,任一工作日均可。
6、第一次刷卡后于次月底至签字处领取银行存折后,可持银行存折到合肥市徽商银行所属各营业网点取款。
窗口服务电话:335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