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社区建设专题 > 为您服务


全民医保热点问答

【字体: 】【2007-5-25】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 次】 【关 闭
颇受关注的全民医保正在我区全面铺开。日前,记者来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全民医保一些热点问题,对该中心主任黄胜君进行了专访。
问:全民医保的对象是哪些?
答:本市市区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及市辖区农村居民。在我区,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农保转城保的人员及失地农民等也均可参加。
问:我已购买了商业保险,有没有必要再参加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可以参保,两种保险互不冲突。据介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只要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后,基金将按比例进行赔付。两险都参加的参保对象,基金陪付后的剩余自费项目还可由商业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但两家赔付总额不超过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问:我是一名企业的员工,已购买职工养老保险,但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能否参加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可以参加,但建议该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虽高,但赔付比例也高,并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达一定年限后,该职工退休就可无须再缴费而享受医保。
问:我是烟墩镇的一个村民,我已参加过农村合作医疗,这次,我能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可以参保,但需要说明的是,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保期是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底。他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能产生保期交叉重叠或保期空档期问题,此种情况可由参保人员自己自主选择。
问:我原来参加过农保,农保转城保后,我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可以参保。但需要提醒的是,农保转城保后,其城保医疗保险相当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虽高,但赔付也高,而且,城保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对象缴费达一定年限后,退休后也可无须再缴费而享受医保。
包河区人民政府主办 包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皖ICP备05017065号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 0551-3357000 3357110 3368701 传真:0551-3357001 Email:xinxiban@bao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