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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变更事宜所需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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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07-5-11】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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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名称、经营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和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须到进出口经营主管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iecms.mofcom.gov.cn/iecms/index.jsp)下载空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按照《登记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空白表中企业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 (二)向商务厅提交登记备案材料 l、对外贸易经营者变更申请; 2、按要求打印的《登记表》正反两面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背面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3、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三)企业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递送至或寄往: 合肥市宣城路103号 省政务中心商务厅窗口 张汝平/李程收 电话:2866712 (四)、在商务厅收到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企业携带企业公章、法人章及原《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商务厅贸发处换领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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