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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企业初次经营加工贸易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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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07-5-11】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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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如经营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需另附企业的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以上均需复印件); 2、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企业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 4、经营企业、加工企业的信息备案表; 5、经营企业与外商签订的的料件进口合同、制成品出口合同(正本); 6、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或合同(正本); 7、加工企业注册地县及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8、审核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材料或证明文件。 联系地址:合肥市花园街83号合肥大厦九楼、合肥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发展的管理处 联系人:贾玉洁 电话:2654714 传真:2652497 E-mail:hffetc@mail.hf.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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