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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问答

【字体: 】【2007-5-10】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1、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义务履行而发生的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另一方是职工。

2、什么是集体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3人以上,用人单位相同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3、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4、正确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提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案件,可以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其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属各类用人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或50万美元以上用人单位、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和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直接管辖的劳动争议;

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各自辖区内县、区属用人单位和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或50万美元以下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6、当事人不在同一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何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受理?

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7、劳动争议双方或一方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

不行。劳动争议仲裁依法是必经程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9、怎样写申诉书?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10、劳动争议当事人能否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11、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1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怎么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可以申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13、劳动争议双方在调解和仲裁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申诉方应如实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据,并按被诉人数提供同等数量的副本;

被诉人应如期如实按书面申请的副本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双方当事人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活动;

双方当事人应自觉遵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纪律;

自觉遵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如期履行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交付仲裁费;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14、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能否自行和解?

可以。

15、被诉人提交答辩书有什么规定?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6、劳动争议仲裁庭通知当事人有何规定?当事人拒不到庭应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17、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如何处理?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18、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如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9、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和裁决书,怎么办?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有不当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干扰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提供虚假情况的;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加人、证人、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2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回避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应当在庭审前以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22、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般应在作出立案受理的60日内作出。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期限是多长?

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24、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如何参加劳动争议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应当推选代表参加。

25、工会代表哪一方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活动?

只能代表职工一方,不得代表企业一方。

26、什么情况下通知职工才可用公告送达?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不能的,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27、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均予受理。

28、“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理解?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29、如何确定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0、哪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

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1、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工会应持什么态度?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如通过工会的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地解决劳动争议,接受职工当事人的委托,代表职工或与职工一起进行劳动案件的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职工的正当要求予以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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