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劳动保障主要业务办事程序指南
|
| 【字体:大 中 小】【2007-4-27】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
|
| 说明:本指南是为您办理有关业务需要经过哪些环节,到哪些部门办理提供指引,各项业务所需的材料等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各业务窗口前的业务告知单。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四年五月
△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职工录用手续(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二楼大厅15-16 号台位,负责人:杨永哲,电话:2654745 ) → 劳动合同鉴证(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二楼大厅13号台位,负责人:杨永哲,电话:2654745) →申报参保(受理窗口:社会保险征缴中心1-6 号台位,其中:三个开发区单位在1-2号台位办理,负责人:王玲,电话:2630374;瑶海区、包河区单位在3-4号台位办理,负责人:余建宏,电话:2612623;庐阳区、蜀山区单位在5-6号台位办理,负责人:孙晓红,电话:2630167) → 领取医疗保险证(受理窗口: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2号台位,负责人:周青华,电话:2637790 ) →领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存折(合肥市商业银行) 说明:凡申报职工新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应当办理职工录用手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窗口:社会保险征缴中心7—8号台位办理,负责人:蔡文蔚,电话:2672256 ) △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 确定缴费基数(受理窗口:社会保险征缴中心1-6 号台位,其中:三个开发区单位在1-2号台位办理,负责人:王玲,电话:2630374;瑶海区、包河区单位在3-4号台位办理,负责人:余建宏,电话:2612623;庐阳区、蜀山区单位在5-6号台位办理,负责人:孙晓红,电话:2630167) →申报(受理窗口:市地税部门) →缴纳保险费(受理窗口:缴费单位开户银行) △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申请(受理窗口:社会保险征缴中心1-6 号台位,其中:三个开发区单位在1-2号台位办理,负责人:王玲,电话:2630374;瑶海区、包河区单位在3-4号台位办理,负责人:余建宏,电话:2612623;庐阳区、蜀山区单位在5-6号台位办理,负责人:孙晓红,电话:2630167) →审核 →办理转入手续或开具社会保险转移清单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事故报告(受理窗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1号台位,负责人:刘方,电话:2670336 ) →工伤治疗(定点医疗机构)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受理窗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1号台位)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申报(受理窗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0号台位,负责人:刘方,电话:2670336) →核定生育保险待遇(受理窗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0号台位)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 申办基本医疗保险证(受理窗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2号台位,负责人:周青华,电话:2637790 ) →特殊病病种鉴定(受理窗口:三级定点医院) → 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由医院统一办理,受理窗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5—18号台位,负责人:方勇,电话:2637791;负责人:张智剑,2637794) →结算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及医疗费用结算: 住院(应持基本医疗保险证至定点医疗机构) →结算医疗费用(与医院结算) △失业登记: 单位送交失业职工档案(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二楼大厅9号台位,负责人:王青兰 ,电话:2618884 ) →个人申请失业登记(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二楼大厅12号台位,电话:2678449) →参加失业指导培训(受理窗口: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负责人:陈苏平,电话:2623677 ) →办理失业登记 (受理窗口:户口所在地的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失业保险金个人存折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签领手续(每月1-5日到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领取 (当月20日后到银行领取) △失业人员领取医疗补助金: 申请(向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 →领取 (次月20日后到银行领取) △失业保险关系由外地迁入: 出具同意转入联系函(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二楼大厅9号台位,负责人:王青兰 ,电话:2618884) →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关系迁往外地: 申报(提供相关材料,受理窗口:户口所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 → 办理迁出手续 △个人委托管理档案: 填写档案材料清单(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二楼大厅,其中:自由职业者在1号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在2-3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号窗口办理,负责人:薛为公,电话:2678369) →出具档案托管证明 注:个人委托管理档案可到各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单位委托管理职工档案: 填写单位委托保管职工档案登记表 →清点档案材料 (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负责人:薛为公,电话:2678369) →出具档案材料清单、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 注:单位委托管理职工档案可到各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1-3号窗口,负责人:薛为公,电话:2678369 ) →申报缴费额(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5、7、8号窗口,负责人:薛为公,电话:2678369)→ 缴纳保险费(合肥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领取基本医疗保险证(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负责人:罗小林,电话:2678369)、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合肥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注: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可到各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二科,负责人:周松格,电话:2633341、2649903—15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一科,负责人:张丽,电话:2633341、2649903—13) 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综合科,负责人:王晓平,电话:2633341、2649903—16) △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申报(受理窗口:市劳动保障局三楼大厅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窗口,负责人:薛峰,电话:2621309 ) →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退休待遇审核(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养老金发放科,负责人:龚存玲,电话:2630470)→领取养老金存折(次月15日—20日到银行或邮局领取) △劳动能力鉴定: 申报 (受理窗口:局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负责人:涂敏,电话:2645305) →医疗技术会诊(委托指定医院进行) →领取鉴定结论(局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 △工伤认定: 申报(受理窗口:局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负责人:涂敏,电话:2645305) →审核 认定(按规定程序确认是否工伤)→领取工伤认定结论 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地址:金寨路360号,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叉口处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地址: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1楼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1、2楼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3楼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3楼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3楼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市劳动保障局办公楼5楼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九狮街45号兴泰大厦5楼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九狮街45号兴泰大厦5楼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