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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证书办理须知

【字体: 】【2007-4-26】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办理流程
申请 → 窗口受理 → 审核→审批 → 制证 → 发证
3.受理范围:只限于包河区卫生局发证的医疗机构
4、申报材料
医师注册
⑴《医师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需单位盖章)
⑵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省卫生厅证明
⑸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⑹执业医疗机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未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证明
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有单位盖章)
⑻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⑼现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医师变更注册
⑴《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有双方单位和原注册机关盖章)
⑵拟执业机构聘用(返聘)证明(有单位盖章)
⑶两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卡
⑷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二寸照片1张
⑸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⑹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⑻原注册数据拷贝信息盘(带U盘1张)
⑼拟聘用执业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副本
⑽军转干部必须先换发地方资格证书,然后办理注册手续
5、相关要求
两年以上未注册人员须到指定机构培训暨进修三到六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须取得高一层次的学历或在指定机构接受同一类别拟变更专业的系统培训或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6、许可期限: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和依据
注册费25元,按计价格[1999]226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执行
8、办公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9、联系电话:335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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