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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上打广告,我要备案

【字体: 】【2007-12-17】 【作者/来源 新闻中心】 【阅读: 次】 【关 闭

  现代社会里新词的繁殖速度简直比细菌还快,你看又一个新词在深圳开始流行了,它的名字叫“广告车”。这不是指一种专门制作广告的车,而是指不少私家车主在车上为商家贴起了广告,让私家车兼职成为一种流动媒体,据说一年可挣好几千块呢。
  也是的,如今养车不易,什么保险费、养路费、不断上涨的油费和停车费,好比一个人的化妆费、服装费、交际费,这车不一定比人好伺候。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让它自食其力的差使,起码比像蓝牌车一样偷偷摸摸拉客强,何乐而不为?
  工商部门说,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如果私家车车主和商家协商发布广告,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内容进行审核后才允许上路。交警也表示,违规者可处以4000元的罚款—差不多将一年的广告费搭进去了。看来,广大车主得长个心眼,别让那点外快冲昏了头脑,登个记、备个案又不是什么难事。
  但这种户外广告新动向对相关管理部门来说可能成为一桩难事了。车身可以广告出租,人的身体是不是也可以广告出租?现在的人们讲实际,如果我要将文化衫变成广告衫,或者把额头变成一块户外广告,当然要备案啦!因为不登记就会受罚。有报道说,在华强北闹市区已经有人进行这样的实验了,有关部门的研究工作正及时跟进。
  不过,秉持为有关部门减负更是对自己负责的精神,我奉劝广大车主切莫来者不拒,在登记前先自己把好广告内容的关。且不说广告内容倘若有假要负连带责任,到时赔了夫人又折兵,另一方面,也还得讲究一下这广告的品相吧,就像衣服不能胡乱搭配一样,好好的车上如果出现了莫名其妙的比如隆胸、性病之类的广告,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不如直接贴牛皮癣得了。
  当然,我这么说也是有私心的,我害怕有一天满大街的“广告车”让我患上广告恐惧症。报纸杂志以及网络的广告至少把阅读权交给了读者,不喜欢看你可以选择关闭、拦截或者翻过,但这种招摇过市的“广告车”相比之下霸道多了,不管你喜不喜欢总是会不打招呼地闯进你的视线,不管你喜欢吃牛排还是喜欢吃面包却可能硬塞给你一个黑煎饼,倒你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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