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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项目 |
服务对象 |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
程序及环节 |
承办单位 |
承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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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事
务
办 |
城
乡
低
保
申
办 |
城镇、农村居民 |
1、户主个人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全体人员户口本复印件;
4、村委会出具该家庭经济收入方面的证明;
5、村公示材料;
6、村低保评议领导小组的会议记录;
7、审批表;
8、入户调查表(城市低保需提供申请前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
9、有关大病病历、残疾证、离婚证等材料;
10、承诺书签字等。 |
1、个人申请;
2、村初步审核;
3、报镇社会事务办审核;
4、镇政府城乡低保委员会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
镇社会事务办、区民政局 |
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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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恤
定补
发放 |
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1、定恤、定补领取证;
2、身份证、户口本;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需部队团以上医院的病历等; |
1、个人申请;
2、报镇社会事务办审核;
3、镇政府审核后报区、市、省民政部门审批。 |
镇社会事务办、上级民政部门 |
主要根据区、市、省民政部门审批时间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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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
救助
申请 |
困难
群众 |
1、本人申请;
2、村核实提供意见;
3、有关大病病历、发票等; |
1、镇社会事务审核;
2、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3、财政所发放。 |
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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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镇
建
设
办 |
农村宅基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
要求建房单位或个人 |
1、申请报告;
2、《合肥市市辖区农村村民宅基地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合肥市市辖区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合肥市个人自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工程许可证申请表》;
3、《建房协议书》;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
递交申请报告,建设办审核、现场勘查、上报,合格后发证 |
建设办 |
1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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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办 |
动物检疫证 |
养殖户 |
1、凭村级防疫员免疫时发放的免疫证
2、养殖户饲养档案 |
由动防办人员签办 |
农技服务站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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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 |
所有林农 |
1、 由采伐单位或个人提交采伐申请
2、 由采伐单位或个人提供林权证和村委会意见书
3、 由镇政府审核,
4、 将以上材料上报县林业局审批。 |
1、 林业站作调查设计,
2、 政府审核
3、 报林业局审批
4、 发证 |
农技服务站 |
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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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生
办 |
流动
人口
婚育
证明
办理 |
本辖区居民 |
1、户口本、身份证
2、2张一寸照片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4、签订《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 |
1、村里审核盖章,
2、报镇计生办审核办理。 |
镇计生办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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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 |
本辖区居民 |
1、夫妻照片1张;
2、结婚证、户口本;
3、《生殖保健服务证》申领表
4、《生殖保健服务证》审批表; |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领表;
2、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审批表;
3、报镇计生办审核。 |
镇计生办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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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办理 |
本辖区居民 |
1、夫妻照片1张;
2、本人申请;
3、结婚证、户口本;
4、群众座谈会记录; |
1、村填写生育证审批表;
2、镇计生办审核
3、报区计生委审批。 |
镇计生办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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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 |
本辖区居民 |
1、《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 |
1、递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镇计生办审核;
3、报区计生委审批。 |
建设办镇计生办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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