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工作服务流程
1、本级科技项目及科技三项经费的申请审批。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第二季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项目审核结束后,合格项目于一周内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项目经费自财政拨款到位后,一月内按规定拨付项目执行单位。
2、为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创新基金、产品专利等做好咨询服务。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能够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如需请示市科技局的,在两日内予以答复。
3、协助中小企业申报市级科技项目。对申报资料三天内初审完毕,并填写好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表,递交市科技局,推荐该项目参与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4、积极协助市科技局承担国家及省级科技项目。接受任务当日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两天内完成项目场所的选定工作,待市科技局及项目组认可后,立即投入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