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起,区劳动保障局提前进入状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务必保证人民群众“怨有所诉,诉有所应,应有所解”,确保越级访、非正常集体访“双零”指标。
截至10月22日,预防和解决矛盾89件,为96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6.6万元、工伤待遇76.2万元。具体措施是:一是制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预案》。成立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每一起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指定由主管局长牵头,由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责任链,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改周例会制度为日通报制度。每天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矛盾排查化解情况通报会。三是重新调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对各部门矛盾排查责任进行分配,监察大队、仲裁委及各街道(镇)监察中队备勤,增加假期值班力量,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等,保证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渠道畅通。四是针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部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监察大队实行每日巡查,确保农民工尤其是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