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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路街道服务承诺

【字体: 】【2007-11-26】 【作者/来源 效能办】 【阅读: 次】 【关 闭
  为了切实改进街道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向上、务实奉献、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工作队伍,树立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根据合效能[2007]3号文件精神,芜湖路街道作出以下7项服务承诺,望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一、坚持热情服务,让办事群众满意而归。凡服务对象到街道办事及咨询,只说如何办,不说不能办,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实行“三个一”: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次办结事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坚持首问负责制,做好信访接待。凡来访办事者,第一个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对办事来访者作耐心解答,同时将办事来访者引导到相应的科室及承办人。
  三、公开岗位身份,接受群众评议。在街道办事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工作人员身份和收费政策,设立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4650410)。
  四、提供延时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工作时间到街道办理事项未办理完毕的,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
  五、提高办事效率,承诺服务时效。《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失业金签领等,在规定期限内只要符合政策且手续齐备者,保证随到随办,不推不拖;对手续不全者,说明须补手续等情况,保证第二次办结。《二孩生育证》、《残疾证》《老年证》、《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按上级规定时限办结(详见公告栏)。对涉及较大影响的具体情况,做到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六、公开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时出示上级核发的收费证或收费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决不乱收费。
  七、严明纪律,违诺必究。凡违反承诺,受服务对象举报、批评、指控的,轻者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理道歉;重者调离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令其给予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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