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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容(城管)局服务承诺

【字体: 】【2007-11-26】 【作者/来源 效能办】 【阅读: 次】 【关 闭
  为加强区市容(城管)局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机关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时尚市容、构建和谐城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承诺制度。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城市管理的有关事项,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二、全面提升管理标准。确保辖区内道路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渣土运输限量装载,无大面积泼撒;“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全面提档,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牛皮癣”得到及时清理。
  三、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凡是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事快办。对市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限时办结、两次终结制;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说明原因,耐心解答,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四、畅通市民监督渠道。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市容(城管)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所有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推行全员挂牌上岗,自觉接受市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建立投诉受理快速通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电话:3357258)坚持做到有诉必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及时反馈。
  六、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四禁”、“六不准”和效能建设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从2007年10月20日起执行
 
  服务监督电话:335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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