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ENGLISH | 网站地图 
   首 页 > 服务大厅 > 服务市民 > 生育 > 证件办理 > 办事指南


所属区计生委负责《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发放工作

【字体: 】【2006-12-30】 【作者/来源 信息中心】 【阅读:次】 【关 闭
1.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子女年满16周岁前可以提出申请,填写《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核实后,由区计生委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按规定在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所在区计生委办理。
便民查询 | 邮政编码 | 电子地图 | 彩票信息 | 股票行情 | 电视节目 | 列车时刻 | 航班信息
包河区人民政府主办 包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皖ICP备05017065号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3357000  3357110  3368701 传真:0551-3357001 Email:xinxiban@baohe.gov.cn